太阳成集团发展党员工作流程

发布人: 发布日期:2011年06月14日 阅读次数:

 

 

一、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工 作 内 容

负责单位(人员)

1 教育引导

党组织、党员

2 递交入党申请书

申请入党人

3 建立申请入党人员档案

党支部组织委员

4 党课学习小组培训

党支部

5 团组织“推优”(满一学期),填写推优材料

团组织、被推选人

6 确定积极分子

征求党内外意见

党支部

支委会讨论(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下同)

党总支审批

填写《太阳成集团入党积极分子信息表》,报组织部备案

7 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表》

党支部、党小组、积极分子

备注:对转入公司的入党积极分子,在接到其培养教育的有关材料后,经党支部研究,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时间可连续计算,但在公司联系培养时间不少于6个月。教职工确定积极分子不需要经过团组织“推优”环节。

二、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

工 作 内 容

负责单位(人员)

8 指定培养联系人(1-2名)

党支部

9 经常性的培养教育

经常性进行个别帮助

培养联系人

组织上党课、学党章、列席接收新党员的支部大会,参加党内其他有关活动

党支部

适当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

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学习情况

入党积极分子

10 定期考察 每学期不少于 2 次 (至少每季度一次)

党支部

11 动态管理(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

12 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习

党总支

13 党支部列为发展对象

提出是否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无补考现象,最近一学期学业平均分70分以上)

培养联系人

听取党小组、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党支部

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由支部大会)讨论同意

报党总支审批

填写《太阳成集团发展对象信息表》,报组织部备案

党总支

14 政治审查(通过谈话、查阅资料、必要的函调和外调等形成综合材料)

党总支

15态管理(3个月以上的培养教育)

党支部

16发展对象培训班学习

公司党校

17拟发展预备党员公示(名单上报组织部)

党总支

18材料预审

员工全部材料

党委组织部

教工全部材料

备注:因毕业或工作调动离校时,党支部应将培养、教育的有关材料转去所在单位党组织。

三、预备党员的接收

工 作 内 容

负责单位(人员)

19 确定入党介绍人(正式党员 2 人)

党支部

20 填写《入党志愿书》

发展对象、入党介绍人

21 审查《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情况

党支部

22 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

清点正式党员到会人数,到会正式党员数应达到正式党员总数的4/5

党支部书记

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及其他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发展对象

汇报培养考察情况并表明态度

入党介绍人

向大会报告对发展对象审议情况

党支部

发表意见、表明态度

参会党员

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支部作出决议

支部党员大会

宣读支部党员大会的表决情况及通过决议

党支部

发言并表态

发展对象

23 党组织谈话

员工

党总支

教工

党委组织部

24 入党审批

员工

党总支报组织部备案

教工

公司党委

25 材料保管

员工预备党员

党总支

教工预备党员

党委组织部

备注:在毕业年级员工中发展员工党员的工作截止到当年4月底。教职工调离学院前三个月,党支部停止讨论其入党,但要负责地填写考察记录,并将相关材料移交调入单位党组织。

四、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工 作 内 容

负责单位(人员)

26 党支部大会宣布接收新党员,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

党总支、党支部

27 新党员宣誓

党总支

28 经常性的教育和考察

加强预备期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

党支部、培养联系人

分配适当工作

党支部

每季度讨论一次,考察写实、讨论分析等记载于考察表

党支部、培养联系人

每季度进行一次书面思想汇报交党支部

预备党员

29党校预备党员培训班培训

公司党校

30 讨论能否转正

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预备党员

提出能否转正的意见

党小组、培养联系人

征求党内外意见

党支部

支委会讨论同意

党支部书记

党总支审查

党总支书记

拟转正对象公示

党总支

31 召开党支部大会

清点正式党员到会人数

党支部书记

汇报培养考察情况并表明态度

培养联系人

支部大会讨论

支部党员大会

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支部作出决议

32 转正审批

教工预备党员

公司党委审批

员工预备党员

党总支审批并报组织部备案

33 材料归档

员工预备党员转正后档案由党委组织部保管

党总支、组织部

教工预备党员的档案由党委组织部保管,转正后归入个人人事档案

党委组织部

备注:党总支、党支部每年315日前要向党委组织部报发展党员工作计划,1215日前要报发展党员工作总结。